各位同学:
根据研究生教学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在四平、长春两个校区进行,从2021年12月23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研究生期末考试要求
1.研究生按考试安排参加考试,对于不能按要求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需提前1周提交缓考申请(缓考申请表请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的培养专区下载),专业课考试缓考申请提交到培养单位,公共课缓考申请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研究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3.考试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与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闭卷考试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开卷考试只能携带任课教师允许的纸质资料进入考场,对于需要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的考试需由任课教师在考试前提交情况说明。
4.开考后6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交卷考生不准在考场内逗留或者在考场外喧哗。
5.考生要保持考场卫生,不得在考场吃东西。
6.对于违反考试纪律与要求的同学,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431-81765121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研究生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